近日,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开宗明义地表示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这意味着我国公立医院将重新回归公益性。
公立医院改革是我国新医改的难点和关键环节。之所以成为难点,是因为其涉及到相关机构的利益调整,公立医院改革要成功,就必须进行利益重新分配。这个较为艰难的过程也是公立医院改革方案迟迟未正式推出的原因。
公立医院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微观上说,它包括医院的管理体制、补偿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从宏观系统上看,它包括某地公立医院布局、合理规模以及与其他性质医院的恰当比例。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在很多难点问题均有重大的突破。
比如,指导意见明确要推进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和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此3项制度的改革,无疑将会触及到医院、卫生、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及院长、医生等多方群体的利益,要调整这么多方面的利益格局,在今后的改革过程中可能依然会面临一定阻力。
对于此前社会上广为诟病的以药养医制度,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立医院将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去年出台的医改方案对这个问题仅仅提到,医疗服务的价格机制要通过改革不断理顺关系,虽然提到了逐渐取消药品加成,改变以药补医的机制,但对于取消了以药养医如何去补偿的问题并没有给予更多的解释。
一些已经试行药物零差价的医院的统计数据显示,医药费用虽下降了50%左右,公众得到了实惠,基层医疗机构的收入却减少了60%左右。这些减少的收入,如何进行补偿?政府的财力是否能提供可持续的资金补贴?因此,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将是对医院补偿机制的一大考验,也是公立医院改革难于推进的另一个原因。
对于这个问题,此次指导意见则明确表示,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这会让我们的改革思路和措施更加清晰。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指导意见虽然明确公立医院要居主导地位,但也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指导意见表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要给非公立医院留出足够空间。
尽管对于社会资本如何与公立医院良性竞争,民营资本是新办医疗机构还是可通过注资公立医院参与,社会资本可以参与哪些医疗服务等问题依然没有细则,但相较于以往的改革方案,该指导意见对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的表述已经显得更为具体了。我们乐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能够不断开花结果。(童海华)